banner

16.2.2 Students' union

返回

2023-11-02

1.高雄大學學生會設立: 本校認可獨立學生會的地位: 1.1依本國大學法第33條規定:學生會應經選舉產出學生代表,並制定本校大學組 織章程及學生自治會組織章程 1.2本校各級校務會議/委員會接有學生會代表為當然委員參與會議。 2.學生會代表參與校務會議/委員會席次(如附件第2項): 本校組織章程規定,本校大學學生得成立學生社團,其組織章程,應依規定向學生自治團體及學生事務處核會後生效。 學生自治團體學生會應基於學生民主自治原則,為推展校內外學生活動、統整學生團體、建立優良學風、提升學術研究風氣、增進學生福利、反映學生意見與需要、培養學生領導統御能力。 3.學生會提供學生支援及活動: 本校學生會為推展校內外活動、推動學生權益議題、與社區連結等目的舉辦許多活動,並為學生提供課業、娛樂、健康等支援,並於提供給學生食衣住行育樂及職涯發展等資訊。

行動與實踐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