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11
1.本校遵守「勞動基準法」第5條規定,訂定合理工作條件,未有強制員工工作之情事。
2.依「國立高雄大學職員加班管制要點」及「國立高雄大學校聘工作人員工作規則」規定,每人每日加班不得超過4小時,每月不得超過20小時,加班後均得申請加班費或補休,並無強迫勞動或奴役行為,另本校無進用童工。
該辦法何年制訂(西元年)
1.勞動基準法1984
2.國立高雄大學職員加班管制要點2006
3. 國立高雄大學校聘工作人員工作規則:2008
該辦法何年修訂(西元年)
1.勞動基準法2020
2.國立高雄大學職員加班管制要點2018
3. 國立高雄大學校聘工作人員工作規則: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