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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大政法系115級畢業辯論 攜手港中廉政社 深化公共議題思辨與專業倫理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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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文字:政治法律學系系主任楊戊龍】

【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系列推廣】

SDG4SDG16

首次上稿:2026-06-05 16:39更新:2026-06-09 13:49

「32元舊電鍋送給拾荒婦,清潔隊員是否該被起訴?」國立高雄大學政治法律學系(政法系)日前於「職場權責與專業倫理」課程舉辦115級畢業辯論活動,作為學生4年學習歷程的重要成果驗收。學生圍繞法律倫理、國際政治、私刑正義及商業誠信等公共議題展開論證攻防,透過資料蒐集、邏輯分析與價值辯證,從多元角度探討公共議題中的價值衝突與選擇,展現大學4年所累積的專業素養與思辨能力。政法系系主任楊戊龍表示,本次畢業辯論為「職場權責與專業倫理」課程的重要成果展現。課程結合法律、政治與倫理思辨,引導學生從公共議題出發,思考制度運作、價值衝突及社會責任等面向,並透過辯論訓練培養論證能力、政策分析能力與理性溝通能力,作為學生檢驗4年所學的重要歷程。本次畢業辯論聚焦4項兼具社會爭議性與公共價值的重要議題,包括「檢方起訴將資源回收舊電鍋贈送拾荒婦的清潔員是否別無選擇」、「國際政治上強權即公理」、「如果夜神月存在於現實世界,他的正義是否應被容許」,以及「台灣鯛應正名為吳郭魚」等辯題,引導學生從法律、政治、倫理及產業等面向檢視現實世界中的價值選擇與公共責任。「檢方起訴將資源回收舊電鍋贈送拾荒婦的清潔員是否別無選擇」一題,聚焦法律適用與社會情感之間的拉鋸。學生從司法裁量、廉潔治理及刑罰最後手段性等面向切入,探討法治精神與人情義理之間如何取得平衡。「國際政治上強權即公理」則引導學生思考權力與正義的關係。辯論過程中,學生從國際現實主義、國際秩序與普世價值等角度分析,探討國家實力是否足以構成正當性,以及公理在國際政治中的定位與意義。以動漫《死亡筆記本》角色為題的「如果夜神月存在於現實世界,他的正義是否應被容許」,聚焦私刑正義與法治精神的衝突。學生藉由討論法律制度的侷限與權力濫用風險,思考個人正義與公共秩序之間應有的界線。「台灣鯛應正名為吳郭魚」則從產業行銷與商業倫理切入,探討品牌命名、資訊揭露與市場競爭等議題。學生進一步思考企業追求附加價值的同時,應如何兼顧消費者認知、文化認同與誠信原則。楊戊龍指出,公共議題往往沒有標準答案,學生必須在法律規範、社會期待與倫理價值之間進行思考與判斷。為提升活動專業性與多元觀點,本次辯論邀請法律學系助理教授賴志強、通識教育中心兼任助理教授陳進郁,以及前國際青年商會會長張庭維擔任評審,分別從法律實務、公民素養及公共論述等面向提供建議與回饋,協助學生深化對公共議題的理解與分析能力。為促進高中與大學教育交流銜接,本次活動特別邀請高雄市立小港高中廉政社學生組隊參與辯論。帶隊的小港高中校長薛鈺勤表示,透過與大學生共同討論公共議題及參與辯論攻防,高中生得以提前體驗大學課程的學習模式,並在交流過程中培養獨立思考與理性表達能力,深化公民素養與公共參與精神。課程總召集人張宏恩表示,辯論的核心在於思考。面對任何議題,不能僅憑直覺做出判斷,而必須透過資料蒐集、邏輯分析與多元觀點檢視,深入理解問題本質。

本次畢業辯論特別邀請陳進郁老師、張庭維老師、賴志強助理教授擔任評審。各場賽事之雙方攻防與最終結果精要如下:【第一場辯論賽】【辯題】檢方起訴將資源回收舊電鍋贈送拾荒婦的清潔員是別無選擇的作為【正方主張(起訴是別無選擇)】清潔隊員具身份公務員資格,私自處分回收物該當公務侵占罪,依特別法優先原則適用《貪污治罪條例》。該罪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重罪,不符微罪不起訴要件,檢方依法必須起訴。不能因電鍋客觀價值微小(32元)或出於善意而免責,否則將動搖大眾對公務體系廉潔性的信賴。【反方主張(不應起訴、有其他選擇)】檢察官具實質起訴裁量權(便宜主義原則),應審酌社會通念與個案實質違法性。行為人主觀上無貪腐惡意、客觀上未獲私利,與典型重大貪腐罪責不符。依刑事最後手段性,此類微小瑕疵應交由內部行政懲戒即可,起訴是浪費司法資源。【最終結果】反方獲勝;反方二辯獲得最佳辯士。【第二場辯論賽】【辯題】國際政治上強權即公理【正方主張(強權即公理)】國際社會處於無政府狀態。公理定義為「能被有效實踐與維持的共同規範」,若無武力或經濟實力(強權)支撐,道德法律皆為空談。聯合國安理會五常否決權等制度,本質上是強權利益分配的延伸。弱國最終仍須依靠科技或軍援等實力平衡保障安全。【反方主張(強權非公理)】區分事實存在與價值正確。強權靠實力支配秩序是現狀,但不代表侵略行為具正當性。公理是保障人類生存尊嚴的文明底線。運用哲學反詰,若各國不預知自身強弱,絕不會同意拳頭大說了算。強權開戰前仍須尋求正當性包裝,證明強權無法等同公理。【最終結果】過程因正方三辯於結辯提出新論點,反方二辯抗議成立扣分。最終反方獲勝;反方二辯獲得最佳辯士。【第三場辯論賽】【辯題】如果夜神月存在於現實世界,他的『正義』是否應被容許?【正方主張(應被容許)】現實法律存在漏洞,部分罪犯利用程序逍遙法外。夜神月消滅罪犯的行为,是體制失靈下的正義落實。依據功利主義,夜神月出現後全球犯罪率大幅下降,有效嚇阻潛在犯罪,實質保障善良人民的安全。【反方主張(不應容許)- 小港高中廉政社】任何人均不應擁有超越法律的絕對裁判權。夜神月僅憑個人主觀定義善惡,本質上是摧毀法治根基的獨裁暴政。私刑正義會引發社會集體恐懼。體制被個人意志取代後,社會將退回混亂,且無法避免權力走向腐化。【最終結果】正方獲勝;反方二辯(小港高中)獲得最佳辯士。【第四場辯論賽】【辯題】台灣鯛應正名為吳郭魚【正方主張(應正名為吳郭魚)】台灣鯛本質上為改良吳郭魚。企業不應為追求商業利益利用名稱包裝,此舉具資訊誤導嫌疑,違反誠信原則。「吳郭魚」承載台灣本土歷史與庶民飲食文化,正名能展現對本土文化與誠信價值的尊重。【反方主張(不應正名)】「台灣鯛」代表經過優良育種、高品質養殖與國際認證的精緻農產品,在市場定位與品質上與傳統吳郭魚已有實質差異。行銷命名為現代貿易與品牌塑造的合法策略,旨在提升附加價值、改善漁民收益,並未違反誠信。【最終結果】反方獲勝;正方二辯獲得最佳辯士。評審老師與系主任楊戊龍於閉幕時高度肯定大四同學將專業倫理、法律思想與現實社會結合的思辨能力,同時讚賞小港高中廉政社展現的公民素養。本次畢業辯論活動在實習法庭現場的歡笑與感動中圓滿落幕,為全體師生留下深刻的大學學習記憶。

#SDG4#SDG16@政治法律學系&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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