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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G16 和平、正義及健全制度

ESG CSR 綠色大學 USR

本系顏淑娟老師邀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歐洲文化與觀光研究所 賴嘉玲副教授演講,講題:Venice Biennale: performing contemporary art at the heritage site

高大財法系教授謝國廉出席TIPA智慧財產研討會 與美國聯邦法官深入對談專利訴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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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照片:財經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謝國廉】【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系列推廣】 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財法系)教授謝國廉受國立臺灣大學的邀請,日前出席2025 TIPA智慧財產國際研討會,與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Raymond T. Chen法官、其他臺灣法學專家、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法官及國內外著名律師,共同探討兩國專利侵權訴訟的審理模式。Chen法官於研討會的第1場次,以“Judicial Perspectives on Complex Patent Litigation”(「從司法的視角看複雜專利訴訟」)為題進行報告。Chen法官首先介紹美國聯邦法院的架構,以及專利案件於聯邦巡迴上訴法院的訴訟進行程序,再以其擔任該院法官12年的審理經驗,深入探討複雜專利訴訟的各項特性。在研討會的第2場次,Chen法官、飛翰外國法事務律師事務所合夥人Erik R. Puknys律師、普衡律師事務所合夥人Rudy Y. Kim律師等2位美國資深律師,以模擬法庭審判的形式,完整地呈現了聯邦巡迴上訴法院的專利訴訟實況。身兼財經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的謝國廉教授在研討會下午的場次,以“The Role of Technical Experts in Patent Litigation”(「技術專家在專利訴訟中的角色」為主題進行報告,依序探討了臺灣的技術審查官、查證人和專家證人於專利訴訟中的角色,並指出了現行制度下已出現的爭議以及潛在的挑戰。最後,謝教授以歐盟單一專利法院的「技術法官」(“Technically qualified judges”)制度作為參考的依據,提出我國面對相關爭議及挑戰時可能的政策選項。最後,謝教授在綜合討論場次,針對臺灣和美國專利侵權訴訟的程序設計、差異與挑戰,與Chen法官、研討會主辦人臺大法律學院李素華教授、Puknys律師、Kim律師、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庭長汪漢卿法官和蔡惠如法官,以及多位國內外資深法律專家,從兩國立法、司法和學術等的面向,進行了深入且有趣的討論。#SDG4 #SDG9 #SDG16 #SDG17 @財經法律研究中心 &研究

Type:

研究

Office:

法學院 財經法律研究中心

政法系年度辯論比賽 4年學習總結 引導學生探討公共議題中的價值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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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政法系副教授李淑如;編修:公共事務組】 「艾連葉卡應否發動地鳴?」國立高雄大學政治法律學系(政法系)今(6)日舉辦「職場權責與專業倫理」課程辯論比賽,作為學生4年學習的總結成果。學生分組自選辯題,涵蓋知名動漫情節、能源政策、社會制度與性別平權等多元議題,展現卓越的論證技巧與思辨深度,進一步強化政策分析與價值判斷能力。高雄大學校長陳啓仁出席政法系辯論課程成果發表,肯定這項已延續十年的優良傳統,展現師生對公共議題的深度關注與實踐力。他指出,面對多元價值並存的社會,唯有透過開放對話與理性辯證,才能理解立場背後的價值選擇。本次辯題橫跨能源政策、性別平權與法律倫理,不僅呼應高大推動「跨域創新」、「在地實踐」的理念,也強化學生邏輯思維與公共論述能力。他期許學生在思辨中探索對的選擇,培養成為負責任的公民。本課程由教授王順文、副教授李淑如,以及曾任國際青年商會會長的辯論業師張庭維共同指導,結合理論、時事與倫理思辨,開展豐富多元的公共議題探究。李淑如指出,課程以哈佛教授桑德爾的《正義:一場思辨之旅》為基礎,輔以功利主義、義務論、美德倫理等哲學思潮,引導學生批判性地檢視現行制度與社會價值,並透過辯論培養論證能力與團隊合作。學生們所選的4道辯題各具挑戰性。例如以動漫《進擊的巨人》為本的議題「艾連葉卡是否應發動地鳴」,便引發對「大義滅親」式手段的深刻討論。正方主張艾連出於族群存亡所作抉擇無可避免,反方則直言此舉造成全球八成生命消逝,是極端主義的災難。辯論背後反映出學生對正義、手段與目標之間的難題有高度敏感度。針對能源議題的辯題「我國是否應堅持非核家園」,則呈現出世代間對環境與能源風險的分歧。支持非核家園的學生擔憂核災風險與廢料處理問題,強調發展綠電才是永續未來;反對方則強調現代核能的安全性與穩定供電優勢,呼籲跳脫意識形態,正視核能作為低碳基載能源的戰略價值。在「性交易工作是否應合法化」的議題中,支持方提出保障性工作者權益、減少性病傳播與去除污名的正面影響;反方則擔憂合法化可能助長犯罪、破壞家庭倫理與加重社會成本,質疑國家是否有足夠能力監管灰色地帶。雙方交鋒中,不僅是道德觀念的碰撞,更是對制度設計與社會現實的挑戰。最後一題「人工生殖法是否應納入同性伴侶」則觸及家庭結構、平等權利與兒童利益的多重議題。正方強調保障同性伴侶平等生育權,是對人權與法治精神的實踐;反方則擔憂法律模糊地帶與兒童認同困境,呼籲審慎推進。雙方論點交鋒,亦反映學生對制度變革與價值平衡的深度理解。#SDG4 #SDG5 #SDG16 @政治法律學系 &教學與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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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與課程

Office:

法學院 政治法律學系

財法系師生參訪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跨出教室實地認識行政訴訟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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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財法系系主任張永明;編修:公共事務組】【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系列推廣】 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財法系)主任張永明於27日帶領「稅法各論」課程學生,參訪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活動透過旁聽訴訟程序、專題講座與廉政宣導,深化學生對行政訴訟制度與公法實務的理解,亦有助於拓展其對未來法政職涯的探索視野。張永明表示,行政法院為我國司法體系中極具專業性的審判機關,相關人員需具備深厚的法律素養與豐富的實務歷練。他進一步說明,要成為行政法院法官,必須經歷嚴格訓練與多重考驗,才能勝任處理各類複雜的公法爭議。此外,他也肯定法院近年來積極推動調解制度,對於化解行政爭議與紓解訴訟壓力具有重要貢獻,並感謝法院長期與高雄大學密切合作,提供學生寶貴的學習資源與觀摩機會。張永明強調,財法系一向重視課程理論與實務結合,此次參訪讓學生親臨法院現場,深入了解行政訴訟流程與法官實務作業模式。對於有志報考司法特考或投身法律實務領域的學生而言,此次學習機會可謂是一堂兼具深度與啟發性的實境法政課程。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院長蘇秋津親自接待師生,簡介法院自民國89年成立以來的發展歷程與功能定位。蘇秋津指出,法院已邁入第25年,長期致力於保障人民權利與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裁判內容涵蓋多起具有社會影響力的重要案件。蘇秋津亦分享「美麗灣案」、「高捷徵收案」等具指標意義的訴訟經驗,強調行政法院在平衡人民權益與國家權力之間所扮演的關鍵角色。她並指出,法院積極延攬學界專業參與實務運作,過去曾聘請張永明擔任調解委員,協助處理勞健保相關爭議,對提升審理品質與司法專業性貢獻良多。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李明鴻則以實際案例,說明行政訴訟的「三級二審制」架構與各審級職權劃分,並介紹稅務、交通與收容等常見案件類型。他提到,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除辦理第一審與上訴案件,亦設有巡迴法庭,服務嘉義、臺東、澎湖等地區民眾,致力提升司法可近性。李明鴻並透過交通裁決與違規舉發案例,說明法律程序常見爭點與誤區,藉此提醒學生,法律程序中的每一步,都是保障自身權益的關鍵。」政風室主任吳美英以「誠信與廉潔」為題進行宣導,介紹政風室日常業務與《陽光法案》核心精神,並結合實例提醒學生警覺詐騙與不當招攬等風險。她強調,「誠信是建立社會信任與專業倫理的基石,無論未來是否從事公職,皆應秉持廉潔自持的原則。」並鼓勵學生在未來職涯中實踐正直,落實法治社會核心價值。#SDG4 #SDG16 #SDG17 @財經法律學系 &教學與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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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與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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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院 財經法律學系

《卓越講座》成大副教授陳思廷 談科技、藝術與著作權:促進文化創新、保障創作者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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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推廣教育中心胡瓊文;編修:公共事務組】【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系列推廣】 國立高雄大學《卓越講座》18日邀請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陳思廷,以「資訊科技、藝術與著作權法的對話」為題,與現場師生探討當代數位科技如何影響藝術創作與法律保護。高雄大學行政副校長吳行浩致頒感謝狀予陳思庭,並擔任開場引言人。吳表示,科技發展日新月異,特別是在數位創作、AI 生成內容及區塊鏈技術的應用下,法律制度如何適應變遷,是當今重要的課題。著作權制度不僅影響藝術創作者,也關係到數位經濟的發展,期盼透過陳思庭分享精闢見解,促進師生對於相關議題有更全面理解。陳思廷剖析科技如何影響藝術發展,從傳統繪畫到數位藝術的轉變,使創作者能夠利用 AI 技術、擴增實境(AR)及虛擬實境(VR)開創嶄新的表現形式。然而,這些科技帶來的創作革新,也促使法律進行相應的調整,以確保創作者權益。陳思廷說,科技發展不斷改變藝術的型態,著作權法則在過程中同步演進,確保創新與權利的平衡。例如 AI 已能自動生成高品質的藝術、音樂甚至文學作品,但這些內容是否受到著作權保護,仍是法律界熱門爭議。陳思廷進一步解釋,根據現行法律,著作權需基於人類精神創作,若 AI 生成的內容缺乏顯著人類介入,將難以取得法律保障。「如果 AI 自動繪製一幅畫,其著作權歸屬誰?這正是當前法律尚未完全解決的問題。」近年來,「文化科技」(Culture Tech)興起,陳思廷指出,許多博物館與展覽館已開始運用數位投影、AR 與 VR 來呈現藝術作品,使觀眾能以沉浸式體驗經典畫作。然而,當這些數位化作品涉及原創藝術品時,是否會構成侵權?這成為法律實務上亟需釐清的議題。隨著資訊科技的普及,串流平台已成為音樂、影視內容的主要播放管道,但也衍生出嚴重的盜版問題,影響創作者的權益。「科技為內容創作者提供了更便捷的發表與傳播方式,但同時也帶來盜版風險。」陳思廷強調,法律應在促進文化創新的同時,確保創作者的正當收益。陳思廷提醒,使用影音素材時,務必留意著作權法規範。例如,若未經授權將音樂或影片上傳至 YouTube,可能構成侵權並面臨法律責任。此外,他也建議創作者申請數位水印技術,以提高內容保護的層級。陳思廷為法國南特大學法學博士,現為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台灣智慧財產權法學會理事、國際著作權學會會員、台法比較法學會監事、會長;專長領域包括智慧財產權法(著作權)、民事財產法、資訊科技法、文化創意產業與文化資產保護法制。#SDG4 #SDG16 @推廣教育中心 &教學與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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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與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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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單位 推廣教育中心

NCC前主委陳耀祥 受邀出席《卓越講座》談數位時代的人權挑戰:AI發展與法規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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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推廣教育中心胡瓊文;編修:公共事務組】【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系列推廣】 國立高雄大學25日舉辦《卓越講座》,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前主任委員、國立臺北大學助理教授陳耀祥,以「數位時代的人權與挑戰—面對人工智慧如何安身立命」為題發表專題演講,從政策與立法的角度剖析人工智慧(AI)帶來的機遇與風險,探討AI在當今社會的發展及其對人權的深遠影響。高雄大學法學院院長吳俊毅代表校方致頒感謝狀予陳耀祥,並擔任開場引言人。吳表示,人工智慧的發展為人類社會帶來前所未有的變革,不僅改變人們的生活方式,也對法律與倫理提出新挑戰。他提及,深度學習與大數據的應用已進入許多領域,從醫療、金融到政府決策,AI的影響無遠弗屆,因此社會應積極討論如何在發展科技的同時,兼顧人權保障與社會公平。「AI已成為當今國際間國力競爭的核心指標。」陳耀祥提到,今(2025)年2月初於法國巴黎AI行動峰會,匯集了全球領袖與企業巨頭,美國副總統范斯(JD Vance)在演說中指出,AI發展已成為國際競爭的核心,各國應將焦點從風險管控轉向機會發掘。」,除了凸顯AI在國際戰略中的關鍵地位,且不再只是科技或產業的競爭,而是國與國之間的角力。關於對人權挑戰,陳耀祥表示,數位時代快速發展同時產生「數位落差」的現象,年輕世代身為「數位原住民」可與網路無縫接軌,而年長者卻可能因技術門檻而被邊緣化。此外,AI的隱私與假訊息問題也令人憂心,例如生成式AI(如ChatGPT)仰賴巨量數據訓練,可能涉及個資濫用,甚至產出不實訊息。針對台灣現況,陳耀祥表示,政府已關注AI發展帶來的風險,並提及國家人權委員會去年舉辦的「AI與人權趨勢論壇」,探討AI對弱勢群體的影響。他強調,台灣應積極參與國際AI治理標準的制定,確保法規與科技發展同步,避免台灣淪為技術的被動接受者。他亦提及,數位發展部的成立,象徵政府對AI監管的重視,但未來仍需更多法制建設,以應對深偽技術(deepfake)、數據隱私與數位詐欺等潛在風險。在演講結語中陳耀祥強調,AI既是機會也是風險,科技發展無可避免,關鍵在於如何利用AI促進社會進步,並減少其帶來的負面影響。他呼籲,公民應積極參與科技政策的討論,確保未來數位社會兼顧創新與人權保障。他建議以理性公民的角色監督AI發展,提升台灣在全球供應鏈中的價值。陳耀祥畢業自德國海德堡大學法學博士,現為國立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助理教授,專長領域包括憲法、行政法、國家學、媒體法、資訊科技法及經濟法等;曾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並先後擔任代理主任委員與主任委員。#SDG4 #SDG9 #SDG16 @推廣教育中心 &教學與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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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與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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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單位 推廣教育中心

政治法律學系「教研傳承暨學術交流會」 傳承憲法教學研究、師生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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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政治法律學系教授楊戊龍】【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系列推廣】 國立高雄大學政治法律系於元月10日舉辦「政治法律學系教研傳承暨學術交流會」,交流會由校內外幾位學術同仁及畢業、在學研究生一同發起籌辦及參與,開幕式邀請陳啓仁校長及一同發起的謝志鵬教授、政法系碩士班畢業現職高雄市議會賴梵秦專門委員致詞。政法系舉辦交流會的目的,一方面是請李俊增教授做憲法教學研究的傳承,由新聘接續李教授憲法教學的張志偉教授主持,以示傳承之意,也讓系上同事及同學認識新聘老師;另一方面是促進校內外學術交流及讓政法系學生知道法學院幾位老師的新進的研究議題。感謝中央研究院法律研究所王鵬翔研究員兼副所長、本校法律學系賴志強助理教授、財經法律學系張永明教授兼主任、政法系楊戊龍教授、邵惠玲副教授、李淑如副教授及政法系、法律系畢業、在學研究生李兆麒、邱啟鴻、甯順熙、王獻鋒、黃楷倫、楊婉萍等撰文共同促成學術交流會。感謝中山大學中國與亞太區域研究所張道義教授、東吳大學法律學系陳清秀教授、成功大學法律學系葉婉如副教授及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洪能超法官兼庭長撥冗與談參與。感謝系友賴梵秦、藍思韻、林星吟、黃鼎欽、盧書鴻、莊育豪及系友會對交流會贊助。#SDG4 #SDG16 @政治法律學系 &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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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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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院 政治法律學系

【1130302】研議死刑替代方案審議活動(高雄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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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動探討死刑是否廢止,這個多年來難以取得共識的問題,不只在法律學,連在哲學和神學的領域皆是。 按照我國憲法,國家須保障人民的生存權;然而,為什麼國家有權利剝奪人民的生命? 冷靜思考後應該不難發現這樣的矛盾。道理大家都懂,可是,一旦社會上發生殘忍的可罰行為,不判死刑以及不即刻執行死刑的聲音卻是無法被人民所接受,即使許多已經沒有死刑的國家也是如此。 活動採取活潑的互動方式開始,主持人先透過對於死刑替代方式所設計的團康遊戲來炒熱現場氣氛。接著,計劃主持人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徐偉群老師進行導論性的介紹,徐老師認為死刑固然不符合所有刑罰理論的要求,但也特別強調,所採取的替代方案仍然必須要符合刑罰理論的框架,還提出目前沒有死刑的國家數目以及採取替代方案時採用允許假釋的國家佔總數的3分之2強等等的統計資料。 吳俊毅教授以院長身分受邀於死刑替代方案公民審議活動致詞,其表示「今天的主題,相較於目前的社會氛圍,可以說是『逆風』,在零與一的對決裡選了邊。一直以來,討論都是各說各話的,是同溫層的取暖的。雖然可能還是不易說服對方,『多對話了解彼此的想法』,是本院支持本次活動的理由,也包括反對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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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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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院 法學院

【1130530】高大公法與民法論壇在法學院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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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大公法與民法論壇在法學院開會】 由法律學系籌劃執行主辦的「高大公法與民法論壇」5月30日在法學院開會,吳俊毅院長應邀在開幕式致詞。按照議程,當天上午安排成功大學法律學系許育典特聘教授進行專題演講,下午安排專題報告,本次總共有民法與公法等領域六篇報告發表。本會議也獲得法學院經費支持並同為主辦單位。 上午由許育典教授打頭陣,與大家分享〈從部門人權、部門憲法到部門行政法的公法體系新建構:以基本權功能建構教育憲法為例〉。許教授演講內容相當豐富,由部門之角度觀察公法,並以基本權功能建構教育憲法為例,提供不同於傳統公法體系之觀點。許教授也勉勵同學們,仍有諸多不同方向可以深入研究,期許各位能夠嘗試朝不同領域鑽研,也以自身經歷鼓勵同學們持續努力。 第一場次的民法專題報告由本院法律系林昭志老師擔任報告人,發表〈全民健康保險關於保險對象與停保復保議題之探討〉。林老師深入討論有關我國全民健康保險制度之議題,並提出我國與其他國家健保制度之比較,且認為健保制度必須按各國情況進行調整,找出適當之模式,不存在絕對的標準答案。本場次由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王勁力副院長擔任與談人,王副院長表示相當認同林老師所提出的看法,認為健保制度須符合不同國家人民之需求,外國制度雖值得參考,但不一定符合我國之需求。 第二場由懷鼎法律事務所陳婉伶律師報告〈房屋預售買受人解約權之檢討與重構〉,陳律師首先向各位介紹預售屋之銷售模式以及實務上常見的爭議,同時也整理目前實務判決如何處理房屋預售人解約之問題,以及事實、證據如何認定。本場由本院政法系李淑如老師擔任與談人,並提到預售屋之相關問題於我國實務操作確實有相當程度之困難,李老師認為,解約權影響契約當事人之權益甚廣,應謹慎操作,不宜過度擴張解約權。 第三場由本院博士班蘇茂雄博士生擔任主講人,分享〈從財產權保障觀點論浮覆地相關法律問題〉,蘇博士生以高雄愛河浮覆地為例,討論有關浮覆地之法律問題,並以財產權保障之觀點切入,認為應保障浮覆地原所有權人不因自然原因變化而喪失該地所有權。本場由中正大學之洪令家副教授擔任與談人,其認為有關浮覆地之相關法律問題牽涉之問題廣泛,如何在保障人民財產權與公共利益間取得平衡仍值得探討。 接續為公法專題報告,第一場次由本院陳正根老師擔任發表人,並以〈宗教信仰自由與集會遊行〉為專題報告主題,陳老師從憲法上基本權保障之觀點出發,以我國盛行之遶境活動為例,自公法觀點解析遶境活動,深入討論如何在保障人民信仰自由、集會遊行自由與公共秩序之維護間取得平衡。由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基礎通識教育中心鄭明政副教授進行與談,鄭副教授提出日本法制之觀點,希望提供各位更多元的思考方向。 第二場由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王服清教授報告〈行政處分之定性、瑕疵與治癒〉。王教授表示,行政處分是相當傳統之議題,其中有關行政處分之定性甚為重要,一旦定性錯誤,後續救濟程序部分也會發生錯誤,王教授詳細地介紹了行政處分定性、瑕疵及治癒的相關問題,內容相當豐富且充實,本場與談人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羅承宗所長,羅所長為各位精要地整理王教授的報告內容,幫助各位更有條理吸收有關行政處分的相關爭議。 最後則由本院法律學系兼任助理教授章惠傑老師進行收場,以〈論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五條妨害公務—以第三款及第四款為主〉為專題報告,章老師探討民眾撥打報案專線謊稱發生災害,是否構成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五條妨害公務之問題,其中有關公務員之認定,實務上時常發生爭議。本場與談人為本院政法系李俊增老師,李老師也提到有關公務員之認定相當重要,此處之公務員不應過度擴張解釋。 本次研討會在民法與公法領域交錯下落幕,一整日的專題報告為各位學子代來許多問題的思考及觀察,不論是大學部或研究所的同學都收穫良多。

Type:

研究

Office:

法學院 法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