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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大法學院博士班經典講座暨信華法律管理講座系列】02- 詹鎮榮教授主講公法學研究方法與取徑【11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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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大學法學院博士班為增進學生研究能力,與本院比較刑法研究中心(CrimLaw)管理的「信華法律管理講座」基金合作, 於2024年設立「高大法學院博士班經典講座」,於學期中每個月邀請各領域名師進行前沿主題演講並且分享其投稿與審查的標準和經驗。 4月25日15:00-17:00的系列二,邀請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詹鎮榮教授到校演講。本次演講,講題為公法學研究方法與取徑。 詹老師首先提到他如何去找尋問題的發想,接著引用幾則大法官會議解釋,來印證從各種研究方法的選擇去考慮問題思考的切入點,不過,他認為,法學研究強調的畢竟是說服力與可信度,並沒有一個絕對的、獨門的研究方法,百花齊放也並非不好。 再來,按照詹老師對公法學研究方法的最新發展觀察發現到,新興問題恐有弱化立法權的擔憂,並衝擊到權力分立的平衡,所謂的韌性公法學(危機因應公法學)、還有數位公法學以及高齡公法學等發展趨勢。最後,基本公法學理的深耕才可以找到符合時代需求的理論內涵。 從老師的求學到教研的歷程分享,詹老師昔日同事的吳俊毅院長在結語時說到,彷彿進入時光隧道,真的是往事歷歷!從宏觀的角度去看問題,既能深入也能淺出,謝謝詹老師為我們帶來這麼精彩的「客製化」演講! 兩個小時的時間,詹老師完全講好講滿,最後並留十五分鐘與同學互動,氣氛非常熱烈。 活動結束前,吳院長代表法學院致贈詹鎮榮教授感謝狀以及法學院專屬紀念品,感謝詹教授特別撥冗南下高雄帶來精彩的研究經驗與成果分享。 詹老師之前曾服務與本院政治法律學系,當年有幾位學生已取得博士學位並在本院服務,特地到場參與並且與詹老師致意合照。本次活動圓滿落幕。#nuklaw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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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大法學院博士班經典講座暨信華法律管理講座系列】03-鄭冠宇院長主講實體法與程序法的交錯(113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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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大學法學院博士班為增進學生研究能力,與本院比較刑法研究中心(CrimLaw)管理的「信華法律管理講座」基金合作, 於2024年設立「高大法學院博士班經典講座」,於學期中每個月邀請各領域名師進行前沿主題演講並且分享其投稿與審查的標準和經驗。 5月21日15:00-17:00的系列三,也是本學期的最終回,邀請到東吳大學法學院鄭冠宇院長,以實體法與程序法的交錯為題進行專題演講。 鄭院長先談「流」的特性,像是流押、流抵等情況的法律性質,以及一般會如何依法來讓債權獲得實現,先幫大家在理論上打底。 接著,鄭院長轉往從「占有的保護」切入,討論實體規定描述的權利在程序上應如何操作才能有效實現。最後停在「對抗破產之破產債權」的問題。 接著都提出實際的判決事實來逐漸加深實現上的複雜度,同時對照每個問題ㄧ開始所提出的理論,就實務的看法提出批評且認為是與現行實體規定的背後思考相悖離的, 因為按程序的規定係無從達到實體法所欲追求的目的。透過上述問題的提出,引領大家深刻體驗「程序法係為實現實體法」的理想目標以及在實踐上面的落差。 兩個小時的時間,鄭老師完全講好講滿,充分詮釋民法的博大精深,最後並留十五分鐘與同學互動,此次有幾位老師全程參加並且提出非常專業的提問,鄭老師也對此仔細回應,討論氣氛非常熱烈。 此回演講,與鄭院長為昔日同事的陳月端校長特別應邀開場致詞並贈送伴手禮。 活動結束前,吳俊毅院長也代表法學院致贈鄭冠宇院長感謝狀以及法學院專屬紀念品,感謝鄭院長特別撥冗南下高雄帶來精彩的分享。 本系列活動至此全部結束,下學期將延續推出系列活動,敬請期待。#nuklaw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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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530】高大公法與民法論壇在法學院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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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大公法與民法論壇在法學院開會】 由法律學系籌劃執行主辦的「高大公法與民法論壇」5月30日在法學院開會,吳俊毅院長應邀在開幕式致詞。按照議程,當天上午安排成功大學法律學系許育典特聘教授進行專題演講,下午安排專題報告,本次總共有民法與公法等領域六篇報告發表。本會議也獲得法學院經費支持並同為主辦單位。 上午由許育典教授打頭陣,與大家分享〈從部門人權、部門憲法到部門行政法的公法體系新建構:以基本權功能建構教育憲法為例〉。許教授演講內容相當豐富,由部門之角度觀察公法,並以基本權功能建構教育憲法為例,提供不同於傳統公法體系之觀點。許教授也勉勵同學們,仍有諸多不同方向可以深入研究,期許各位能夠嘗試朝不同領域鑽研,也以自身經歷鼓勵同學們持續努力。 第一場次的民法專題報告由本院法律系林昭志老師擔任報告人,發表〈全民健康保險關於保險對象與停保復保議題之探討〉。林老師深入討論有關我國全民健康保險制度之議題,並提出我國與其他國家健保制度之比較,且認為健保制度必須按各國情況進行調整,找出適當之模式,不存在絕對的標準答案。本場次由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王勁力副院長擔任與談人,王副院長表示相當認同林老師所提出的看法,認為健保制度須符合不同國家人民之需求,外國制度雖值得參考,但不一定符合我國之需求。 第二場由懷鼎法律事務所陳婉伶律師報告〈房屋預售買受人解約權之檢討與重構〉,陳律師首先向各位介紹預售屋之銷售模式以及實務上常見的爭議,同時也整理目前實務判決如何處理房屋預售人解約之問題,以及事實、證據如何認定。本場由本院政法系李淑如老師擔任與談人,並提到預售屋之相關問題於我國實務操作確實有相當程度之困難,李老師認為,解約權影響契約當事人之權益甚廣,應謹慎操作,不宜過度擴張解約權。 第三場由本院博士班蘇茂雄博士生擔任主講人,分享〈從財產權保障觀點論浮覆地相關法律問題〉,蘇博士生以高雄愛河浮覆地為例,討論有關浮覆地之法律問題,並以財產權保障之觀點切入,認為應保障浮覆地原所有權人不因自然原因變化而喪失該地所有權。本場由中正大學之洪令家副教授擔任與談人,其認為有關浮覆地之相關法律問題牽涉之問題廣泛,如何在保障人民財產權與公共利益間取得平衡仍值得探討。 接續為公法專題報告,第一場次由本院陳正根老師擔任發表人,並以〈宗教信仰自由與集會遊行〉為專題報告主題,陳老師從憲法上基本權保障之觀點出發,以我國盛行之遶境活動為例,自公法觀點解析遶境活動,深入討論如何在保障人民信仰自由、集會遊行自由與公共秩序之維護間取得平衡。由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基礎通識教育中心鄭明政副教授進行與談,鄭副教授提出日本法制之觀點,希望提供各位更多元的思考方向。 第二場由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王服清教授報告〈行政處分之定性、瑕疵與治癒〉。王教授表示,行政處分是相當傳統之議題,其中有關行政處分之定性甚為重要,一旦定性錯誤,後續救濟程序部分也會發生錯誤,王教授詳細地介紹了行政處分定性、瑕疵及治癒的相關問題,內容相當豐富且充實,本場與談人為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羅承宗所長,羅所長為各位精要地整理王教授的報告內容,幫助各位更有條理吸收有關行政處分的相關爭議。 最後則由本院法律學系兼任助理教授章惠傑老師進行收場,以〈論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五條妨害公務—以第三款及第四款為主〉為專題報告,章老師探討民眾撥打報案專線謊稱發生災害,是否構成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五條妨害公務之問題,其中有關公務員之認定,實務上時常發生爭議。本場與談人為本院政法系李俊增老師,李老師也提到有關公務員之認定相當重要,此處之公務員不應過度擴張解釋。 本次研討會在民法與公法領域交錯下落幕,一整日的專題報告為各位學子代來許多問題的思考及觀察,不論是大學部或研究所的同學都收穫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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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611】高大法學院法律服務社集訓成果

【1130719】高大EMBA暑期課程邀請NCC陳耀祥主任委員談網際網路的治理與規範/吳俊毅院長應邀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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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陳耀祥主任委員應本校EMBA中心邀請於7月19日假高雄林皇宮為暑期課程授課,講題為「網際網路的治理與規範」,並且由吳俊毅院長為本次課程開場,EMBA中心翁銘章主任以及佘志明執行長也全程參與。 陳耀祥主任委員是德國海德堡大學法學博士、律師高考及格以及教育部公費獎學金得主,從國立臺北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借調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他的研究與教學重點是憲法和行政法,特別是媒體法。大學教師是陳主委的另外一個身分。 陳主任委員首先在導論以數位發展部設立後NCC的分工開始,將主題聚焦在網際網路的傳播,指出對此目前尚無基本法的制定。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網路的便利性同時也伴隨了相關權利侵害的風險。 有鑑於網際網路開放性與跨國(境)的特性,對於網路的規範,思考上,不再是國家獨佔且片面性的「管制」理解,而是強調私人參與的、公私共管的「治理」。陳主委介紹政府網際網路傳播治理政策架構上的三大願景、四大理念以及五大目標。 網際網路也有幾個嚴峻的問題必須要面對,像是,網路個資與隱私保護、防制網路性暴力、打詐以及假訊息與事實查核。 網際網路在現代社會已經成為每個人生活的必需條件,大家應該都有豐富的體驗,在QA時間提問非常踴躍,特別是熱門的網路詐欺問題,陳主委語重心長地建議,不用或者少用的APP就果決地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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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與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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